贵金属定投规则
浦发银行贵金属定投业务规则
定投开通
客户办理贵金属定投业务,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或通过电子银行身份认证,并以借记卡作为资金清算账户。
定投品种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钯金,币种为人民币。
各交易品种的定投重量如下表:
交易品种 |
最小定投重量和递增单位 |
金 |
0.1克 |
银 |
10克 |
铂 |
0.1克 |
钯 |
0.1克 |
定投方式
分为主动购买和定期积存,并可以进行定投赎回或兑换贵金属产品实物。
主动购买指客户在我行的交易时间内随时发起购买并实时增加份额;定期积存指按月或按周,按预先设定的货币金额或重量在特定时间发起定投。赎回定投指客户卖出已持有的贵金属资产。
1、按货币金额进行定投,客户根据我行报价买入定投金额可以购入的最多份额的贵金属。
2、按贵金属重量进行定投,指买入指定重量的产品。
定投账户
定投时直接从活期账户扣款。支持同时有多个定投计划,所有定投绑定同一张借记卡。客户必须确保活期账户内有足额的资金用于买入定投的贵金属,如果资金不足,定投将失败。如果发生换卡,当日日间如有定投,需在定投业务中进行换卡处理。晚间会自动进行换卡处理。定投计划及相应的余额自动对应至新卡。
定投赎回后资金第二天转入活期账户。
定投时间及价格
若客户选择定期积存,则在定投日期的下午14点的价格发起购买,定期积存和主动购买的价格为定投品种的银行即时卖出价。若客户选择卖出,价格为定投品种的银行即时买入价。定投、主动购买和卖出都不收取手续费。
主动买入和赎回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上午8:00到周六凌晨4:00(当日凌晨4点至第二日凌晨4点为一个完整交易日),凌晨短暂的换日操作时暂停交易。如因我国法定节假日、国际主要金融市场休市期间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交易时间的,将通过官网公告。
如定投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每月29、30、31号不能选择作为定投日期,如选择“周定投”方式,定投的日期如与29号,30号,31号出现重合,该次定投的执行日期延期到下月第一个工作日。对于多种定投计划导致的定投日期重复的,系统按计划发起多次定投。
对于节假日调整等因素导致的同一计划前后两次定投日期重复的情况,系统只发起一次定投。
交易渠道
贵金属定投业务主要提供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交易渠道。各渠道具体开通时间以浦发银行公告为准。
定投开通,关闭和修改
客户可通过我行提供的交易渠道开通和关闭定投,如需变更定投计划,则可通过终止定投并新增定投完成。
提货
兑换的贵金属实物范围限于规定的可供兑换的产品范围。可以选择按重量提金与按金额兑金。具体兑换规格由客户向银行贵金属销售网点咨询,在网点现有产品库存及规格中选择兑换。
(1)若选择提金,客户确定要提金的重量,并选择需要提金的产品。客户可提金数量为“提金定投重量/单件产品重量”向下的取整数。
(2)若选择兑金,客户确定要兑金的重量,并选择需要兑金的产品。客户可兑金数量为“兑金定投重量赎回可获资金/单件产品价格”向下的取整数。
系统计算定投提金差额,定投提金差额=客户拟购金数量*产品销售价- 提金定投重量*定投赎回价格;
(1)若定投提金差额为客户支付,则系统自动在客户定投对应的卡活期账户中扣除;若客户资金账户资金不足,则客户提金失败,但系统仍触发定投赎回。
(2)若定投提金差额为客户收取,则系统自动将差额资金支付至客户活期账户。
客户凭手机提货短信、身份证或卡到网点提货。
风险提示
1、如交易价格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客户确认已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定投业务的特点以及各种风险,充分理解可能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诺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及其造成的损失。
2、因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形造成贵金属定投产品全部或部分品种关停的,浦发银行将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告。
3.浦发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及预测等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交易依据,本行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客户确认其交易指令均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自行承担,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和网络故障等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规则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本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5、非因银行过失导致的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成交价格有误、成交金额有误、成交币种及账户相关明细项目有误的交易,或因前述原因导致的根据非交易时间段内的客户委托指令而发生的交易,本行有权撤销交易且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