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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贷

  一、产品简介

  积分贷业务是指浦发银行依据经营实体及其实际控制人家庭(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交易结算活跃程度,对结算稳定、资信良好的小微客户发放的小额、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二、目标客户

  目标客户为在浦发银行未发生过授信业务的存量小微客户,应符合如下条件:

  1.应满足浦发银行规定的小微客户准入的基本要求;

  2.有较高销售归行率和综合贡献;

  3.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稳定住所,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有房产(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均可);

  (3)连续两年(含)以上在当地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 借款人账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浦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企业客户开立基本结算户一年以上,或者一般结算户两年以上,个人客户开立结算账户两年以上;

  (2)前12个月浦发银行结算账户借贷方累计结算笔数100笔(含)以上;

  (3)前12个月贷方结算账户贷方累计结算量合计在300万元(含)以上或前12个月结算账户余额合计日均10万元(含)以上。

 

  三、产品亮点

  1.信用贷款

  小微客户一般是轻资产,可用于风险缓释的抵质押物不足,积分贷能够为小微客户提供纯信用贷款。

  2.自动化程度高

  采用零售评分卡,根据评分和相关准入规则,核定最高额度,并测算推荐利率。

  3.借还方式多样

  可选择网银或商人卡渠道提款以实现随借随还,也可以选择线下提款。

 

  四、办理流程

  客户需提交“积分贷”业务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经营实体资料

  1.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

  2.税务登记证(如有);

  3. 近两年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如有);

  4. 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如有);

  5. 增值税或营业纳税申报表(如有)。

  (二)实际控制人资料

  1. 身份证及当地户口簿;

  2. 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3. 个人结算账号计算记录及在浦发银行的金融资产证明(如有);

  4. 家庭房产证明(如有);

  5. 如实际控制人非当地户籍,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当地房产证明;

  (2)连续2年(含)以上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