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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贷款

  业务简介 

  我行可向您提供留学贷款服务,助您支付已获批准的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中学、大专、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全程所需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您可享受便捷的融资服务 

  1、 申请灵活 

  您本人留学,或者您配偶、子女留学,您均可来我行申请; 

  2、 担保多样 

  您可根据具体情况,可用住房、商业用房抵押,也可用我行发行的存单、国债等质押担保; 

  3、 还款灵活 

  最长6年还款期,可根据您的财务安排,选择按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者按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4、 控制成本 

  出国签证办理完毕后,您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我行申请提前还款,节省贷款利息支出。 

  您可申请的贷款金额 

  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其中: 

  1、 我行人民币存单或国债质押的,最高不超过本金的95% 

  2、 以外币存款质押的,最高不超过折合人民币的80% 

  3、 住房抵押的,不超过住房认定价值70%。商业用房不超过认定价值的60% 

  您可享有的贷款利率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比例的基础上,双方协议确定。 

  您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年满18周岁以上,且贷款到期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 有固定的住所、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能够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 

  您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 

  2、 留学学校出具的拟留学人员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资料及有关合理费用证明 

  3、 拟留学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 收入或财产证明(以我行存单或国债质押的,无须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主要服务流程